【安徽招聘】【事业单位】安徽2022年最新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安庆市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第二批人员(编内)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12月31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anqing.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www.tctc.edu.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考试
因疫情原因笔试时间暂不确定,报名及笔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2月上旬发布,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含加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五、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由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1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56-6130838(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6181992(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1年桐城师专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1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宣城宁国市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卫战略,加快我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1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6名,市中医院4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附件1)。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要求”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宁国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www.ningguo.gov.cn)、宁国先锋网(www.ngxf.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8:00至2022年1月13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市人民医院报名邮箱:ngsrmyy2021@163.com,市中医院报名邮箱:ngszyy2021@163.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有规培证的需同时提供规培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
(3)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JPG格式);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对海外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证明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63-4037127。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博士研究生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的,不设开考比例要求。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14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3.资格审查
宁国市卫健委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到报名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点设置在宁国市卫健委人事科(宁国市健康大楼7楼721室)。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为确保新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宁国先锋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签订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0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引进待遇
1.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副主任医师年薪约为20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约为15万元。
2.引进人才在宁国中心城区无住房的,最长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年,其配偶和子女可一同入住。
3.给予引进人才生活和购房补贴(标准见下表);
4.人才子女需来宁国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人才个人需求,在宁国可以自主择校;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直接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人才配偶如提出一同来宁国就业的,由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落实。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037127
监督电话:0563-4037820
1.扫码下载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扫码下载2021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3.扫码下载学历学位证明(式样)
4.扫码下载宁国市人民医院、宁国市中医院简介
宁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下半年黄山市黟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黟发〔2018〕9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黟县人民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黟编办函〔2021〕10号)精神,经研究,现对黟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通过简化程序公开引进6名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规范有序。
二、引进人才条件
引进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以及黟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五)其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6名专业人才。详见《2021年下半年黟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人才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1年12月29日起在黟县政府网(http://www.yixian.gov.cn/)、黟县先锋网(http://yxxfw.yixian.gov.cn/)、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以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来报名的考生经查验安康码、行程码及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场所,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黟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人事科(地址: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20号,联系电话:0559-5553205)。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所需材料: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进行。
(三)专业测试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则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加试笔试及专业测试的时间、考试地点及具体相关事项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另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引进人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公布。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编内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3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人才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照《关于印发<黟县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黟人才办〔2021〕8号)规定兑现相关激励措施。对于聘用的非本地户口人员,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及中餐。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5528117、0559-5522347、0559--5522230;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675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1年下半年黟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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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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